
一、考试说明:
经济师考试也称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经济专业技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。由全国统一考试组织、统一大纲、统一试题、统一评分标准。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,获得中级业技术资格,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。
二、报考条件
1、大学专科毕业,从事工作满6年;
2、大学本科毕业,从事工作满4年;
3、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,从事工作满2年;
4、获学士学位,从事工作满1年;
5、获博士学位;
以上条件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即可。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号。
中级经济师职称是上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及居住证加分首选(加分100积分),也是最容易通过的职称考试。经济师考试实行以考代评制度,考过就是初、中级职称,不再要申请职称评定,和单位性质没有关系。
三、考试科目:
考试2个科目,1门公共课+1门专业课
公共课:《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》
专业课:《专业知识和实务》。科目均为工商、农业、商业、财政税收、金融、保险、运输(水路、公路、铁路、民航)、人力资源、邮电、房地产、旅游经济、建筑经济15个专业。考试只要选择其中一门专业。
四、考试时间:
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,具体考试时间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公布。
五、报名须知:
参加培训人员。携带本人身份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学历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、近期1寸照片1张(蓝底或白底均可,不可红底)报名手续。
六、收费标准:3500(包括教材、讲义、往年辅导)
七、开班时间:即日起接受报名,5月开班。
咨询地址及电话:
闸北/普陀校区:上海市汉中路18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东楼601室(恒丰路口)
徐汇/黄浦校区:上海市中山南一路810号成人继续教育招生办206室甲(鲁班路口)
招办电话:021-53091516 刘老师 021-53010220 021-63171170 021-63175082